【記者梁添義/彰化報導】縣府建設處為因應113年4月3日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第019號芮氏規模7.2有感地震,已於第一時間主動派員現勘以掌握在建建築工程及列管建築物震後情況。
彰縣尚未完成補強之公有建築物列管計48件,震後有3處磁磚脫落,1處女兒牆裂開,全部皆無結構疑慮。七樓以上公寓大廈外牆磁磚脫落列管案件計有18處,其中員林國宅中庭屏風磁磚脫落,已經通知管委會儘速處理。山坡地列管案件有地球村公寓大廈、海頓社區、陽光大地社區、太極新村社區及臺灣新故鄉社區計5處,經現勘皆無異狀。
鑑於地震產生之振動,可能對混凝土構件產生龜裂、剝落或鋼筋握裏力不足等潛在質變,致未能符合原設計需求強度,恐嚴重影響構造物安全。縣府已通知地震前七日內(3/27~4/3)有澆置混凝土之工地(申報勘驗進度案件共計21件),應針對該灌漿樓層的結構安全委託專業技師進行勘估,以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勘估報告限期一個月內送縣府備查,逾期未完成者,視同有安全疑慮,將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勒令停工。
建設處指出,地震發生後,民眾可以透過以下幾點初步判斷房屋結構是否損壞:梁柱混凝土是否有剝落及鋼筋裸露、梁柱接頭是否有裂縫、梁中段是否有45度交叉裂縫、牆面是否有45度交叉裂縫、牆面與柱連接處是否有脫離之裂縫、開口是否有45度裂縫(門或窗)、樓梯平台與樓梯連接處是否有脫離之裂縫、管線是否破裂導致瓦斯外洩及有毒氣體外溢產生異味。
▲建設處強調,如果在房屋內部發現以上損壞情形,應先自主撤離通報縣政府並尋求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等專業人士到場評估,以尋求專業的建議和支援。(記者梁添義/攝)